关于广泛开展
2026年上海市“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

沪科协联〔2026〕1号

上海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区科协、科委(科经委),市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园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2026年全国“科技三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以及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广泛开展2026年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纲要办发〔20261号)的要求围绕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目标,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激发创新自信,培育创新文化,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夯实发展新质生产力群众基础,建立发展未来产业社会基础,本市将组织开展2026年上海市全国科普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题

科技改变生活创新赢得未来

时  间


2026年9月

活动内容


(一)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的系列重要论述,宣传贯彻实施《科普法》,解读国家重大科技政策和战略部署,特别是围绕上海(长三角)国际科中心建设的最新进展,引领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投身科技强国建设,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二)宣传推广科技创新成果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采用公众易于理解、乐于参与的科普方式,丰富新质生产力科普场景。重点展示上海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以及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绿色低碳、时尚消费品六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并加强对未来产业领域的科普宣传,彰显科技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引导公众及时认识、理解、接受和运用科技成果,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风尚。


(三)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讲好上海科技工作者勇攀高峰、爱国奋斗的故事,充分展现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夯实科技基础支撑、努力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生动实践。深入挖掘展示科技创新成果背后的科学方法、创新思维和科学精神,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启迪青少年的科学梦想,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围绕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农业生产、民生水利、低碳生活、防灾避险、安全生产、乡风文明等公众关注热点,推动科普资源和服务下沉基层一线。特别关注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等社会关切,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科学理性、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五)彰显国际科普引领力依托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搭建国际交流对话平台,探讨提升全球公众科学素质的策略路径,促进全球科普工作互鉴互助,推动实现共同发展。

主要活动




(一)市级主场活动2026年上海市全国科普月主场活动设在上海科学会堂。市级主场活动充分整合市科协及其他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的优质科普资源与品牌项目,汇聚学会、高校科研院所、科普(教育)基地、科创企业等各类科普主体的多元创意,依次推出科学精神薪传周基础研究探秘周、乐享科普集市周、社区实践体验周四大主题活动周


(二)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特色活动各成员单位加强系统动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相关领域、特定主题,整合资源、开放场地、创新形式,组织开展品牌性科普活动,普及科技知识,为公众提供精准化、专业化的高质量科普服务。


(三)各区系列活动各区结合实际、突出优势、各展其能,打造亮点纷呈、各具特色的全国科普月系列活动,并围绕活动主题,突出群众性、参与性、互动性,为广大公众提供优质多元、触手可及的科普体验。


(四)科普报告话前沿系列活动动员科技工作者、行业专家,面向青年科技人才、大学生、企业家、公务员等群体,开展前沿科普报告。聚焦基础研究和新质生产力,解读新技术、新成果,搭建小规模、高频度、互动性、多学科的科普交流平台,共话科技和产业发展未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


(五)科普阵地探未来系列活动动员科技企业、高校、园区、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积极改进科技成果的科普化展陈方式,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课堂、生产线等打造更具场景感的科普“星火馆”。动员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小院、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文化场所、公共场所等,应用新技术推动展陈升级,举办各具特色的科普活动。鼓励各类场馆开展联合行动,设计主题体验路线,开展打卡、探馆、研学等活动,探索科普促进新型消费的内在潜力。


(六)千万IP创科普系列活动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开展优质科普作品征集活动,动员全市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科普工作者等参与科普创作和传播,形成全社会参与科普创作、传播科学、热爱科学的生动局面。发布科普内容和相关活动时添加#千万IP创科普#”话题标签,面向全社会推送传播。


(七)科学文化进基层系列活动广泛动员学会、学校、企业、科研院所、基层组织、科技科普志愿队伍等各类科普主体,推动科普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用好线上线下方式,为基层群众提供展览、讲堂、演出、科普市集、科普阅读、科幻电影展映等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科普服务。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全国科普月作为贯彻落实《科普法》的重要举措,强化科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开展科普、参与科普搭建平台,增强上海市“全国科普月”活动的引领力、服务力、影响力。


(二)积极创新,务求实效要创新科普的内容、形式和手段,促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科普中的应用,增强科普活动的科学性、互动性、科技感、体验感,引领科普新风尚。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强化举办单位、举办地主体责任,强化内容审核、符合保密要求,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注重为基层减负,高效节约、安全有序举办活动。


(三)广泛宣传,做好总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地铁公交移动电视、商圈大屏幕、楼宇电视、社区电子显示屏等传播渠道,主流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集中推送科普公益广告、科普主题宣传片,把握宣传节奏,营造浓厚氛围。活动宣传中,请规范使用“全国科普月”科普中国等标识。8月10日起,各活动举办单位可通过全国科普月平台www.kepuyue.com)或科普中国网站(www.kepuchina.cn)获取宣传资源,发布重点活动信息,供公众了解参与。10月10日前,请各区科协、市级学会、相关单位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意见建议,将活动总结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市科协将全面总结本市“全国科普月”活动开展情况,并报中国科协


来源:上海市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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